《專利法條約》(Patent Law Treaty,簡稱 PLT)啟動于1983年,2000年5月11日至6月2日,討論通過《專利法條約》的外交會議在日內(nèi)瓦召開,包括我國在內(nèi)的與會代表終于就PLT條款達成共識,共同簽署了PLT。根據(jù)《專利法條約》規(guī)定,該條約應(yīng)在10個國家向總干事交存了批準書或加入書后3個月生效。2005年1月28日,羅馬尼亞成為第10個向WIPO遞交加入《專利法條約》文書的國家。為此,《專利法條約》于在2005年4月28日生效。